您当前的位置:新闻动态
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7-12

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

苏科高发〔2017〕176号

 

各设区市、县(市)科技局(科委),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:

为鼓励更多的创新型产品申报省高新技术产品,结合近年来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际情况,经研究,决定对《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》(苏科高发〔2017〕45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中关于产品标准条件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
1. 《通知》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中“产品采标证明”调整为“产品执行标准”,并作为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申报单位视情况提交。

2. “产品执行标准”包括国际标准、国外先进标准、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等,《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》中已列明,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勾选,并提供相应的附件。

3. 上述调整从2017年第三批省高新技术产品组织申报开始执行。

 

 

 

江苏省科学技术厅

2017年7月10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秘书处

联系电话: 025-85580114

协会邮箱: jspstea@sina.com

单位地址: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2-1号金蝶软件园F2栋5楼

邮政编码: 210008

关注公众号
及时了解最新政策消息

主办单位及版权所有: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苏ICP备19064797号-1